單梁行吊起重機安全檢查項目及要點分析
1、起升高度限制器、行程限位開關及所有聯鎖機構性能正常、安全可靠。
2.2.所有主要零部件均符合安全要求:開口增加小于原尺寸的15%,扭轉變形小于10%。板鉤襯套磨損小于原尺寸的50%,板鉤芯軸磨損小于5%,無剝落、毛刺、焊補。吊鉤和滑輪無明顯缺陷。鋼絲繩表面的鋼絲磨損和腐蝕小于鋼絲直徑的40%。斷線少于距離內的線材總數的10%。無斷端、明顯減薄、脫芯、死角扭絞、擠壓變形、退火燒損。鋼絲繩末端連接并固定的夾子、壓板和楔塊應完好無損,不得松動。壓板不少于2個,夾具不少于3個。滾筒無裂紋,連接固定無松動。氣缸壁磨損小于原壁厚的20%。安全線圈不少于2匝,卷筒與鋼絲繩的直徑比應符合要求。擺輪應固定好,鋼絲繩應符合要求。制動器應無裂紋、松動和嚴重磨損。兩側制動間隙應大小相等,并有足夠的制動力。制動帶的磨損量應小于原始厚度的50%。
單梁行吊起重機的日常安全檢查對杜絕人身事故、減少設備事故、提高設備運轉率、降低維修成本等起到了很大的作用。
單梁行吊起重機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詳解
平衡性能試驗按j/t10218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,平衡隨機、操作靈活、限位準確、制動可靠。徑向不平衡力應符合j/t10218表7的規定。
檢查起重機的安全保護裝置是否按圖紙要求配備起重裝置,并測試是否滿足以下要求:
1)起重量顯示的數值誤差為指示值的±5%。
2)當起重量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%~95%時,會提示*。當起重量達到額定起重量的108%時,可切斷起升方向電源,但機構可向下運動。注:平衡式懸臂起重機無需設置提示*,起升裝置動作點為額定起重量的108%。
1、新設計的起重機鋼結構強度試驗(應力試驗),按設計文件中確定的主要受力結構的*受力區域進行受力試驗,然后出具分析意見提出,單獨出具檢測報告,并作出明確結論。
2、防爆性能試驗起重機在磨損和額定載荷下無光運行各機構,反復觀察是否有火花。
3、其他試驗項目,型式試驗機構對與設備安全和使用性能相關的試驗項目進行試驗,應根據樣機結構型式和設計文件滿足設計和使用要求。